南京市宝应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南京市宝应商会。英文译名Nanjing Chamber of Commerce. Baoying

 缩写为NCCB。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是由宝应籍人士或企业在南京投资兴办的企业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和组织广大会员、各界人士,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优势,为促进宁宝两地的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和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联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胭脂巷14-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会员交流,提供会员服务,规范会员行为,推动南京和宝应两地经济合作与发展。具体业务是:

(一)定期开展讲座培训,提高会员素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协作发展,树立宝应在宁企业的良好形象;组织商务考察活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开阔视野,转变理念,为会员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加强异地商会、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建立商会网站,qq群、微信群,定期更新维护;编辑发行商会简报、刊物,传达中央、江苏、南京、宝应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商贸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报道会务工作动态,介绍宁宝政治社会动态,交流发展经验,刊登会员企业供求信息,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各项业务。

    (三)组织宁宝两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宁的宝应籍企业家成功发展经验,扩大影响,提高会员企业知名度。

    (四)开展南京与宝应的横向经济协作与科技、文化交流,联系宝应工商界人士来宁投资创业,充分发挥宁宝两地经济技术合作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南京和宝应经济建设作贡献。

   (五)加强商会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引导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六)走访会员企业,征求工作意见,了解会员企业经营情况,帮助排忧解难。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人才招聘、融资牵线、企业诊断、投资理财、票务代购、代办商标注册等各项服务。

    (七)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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